商品别名 |
大红酸枝博古架,古典博古架,缅甸花梨家具,济宁红木家具 |
面向地区 |
产地 |
山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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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定做 |
可以 |
风格 |
古典 |
颜色 |
红色 |
台面材质 |
实木 |
材质属性 |
红木家具 |
适用 |
五 |
巧,即制作精巧,设计巧妙。明代家具的造型结构,十分重视与厅堂建筑相配套,家具本身的整体配置也主次井然,陈列在厅堂里有装饰环境、填补空间的巧妙作用。
清式家具的发展至风格成熟为“清式”,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
阶段是清初至康熙初,这阶段的工艺水平、工匠的技艺,家具造型、装饰等,还是明代家具的延续。造型上不似中期那么浑厚、凝重,装饰上不似中期那么繁缛富丽,用材也不似中期那么宽绰,这时期还是处于对前代的继承期。
第二阶段是康熙末,经雍正、乾隆,至嘉庆。这段时间清代社会政治稳定,经济发达,是“清盛世”时期。这时的家具生产不仅数量多,而且形成为特殊的、有别于前代的特点,这个特点,就是“清式家具”风格。
中国传统思想总体来说基本上是以儒、道两家作为主线,而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均推崇“”的思想境界。这就决定了中国古代的造物设计也以“”为其追求的高境界。正是这种崇尚自然的思想,使明式家具形成了“自然、朴实、不饰雕琢而浑然天成”的风格。
正所谓好的工艺需要对自然的完全皈依,是在自然的欲望之外的无欲之存在。明式家具既极重视“自然”,又注重“实用”,其规矩的造型呈现自然之趣,生意盎然,但同时又是人们日常起居中的实用之物。
在造型上,明式罗汉床大多严格遵守轴对称的法则,在选材时尽力使左右两腿及围子等的纹理一致,以达到左右对称,即使不是的对称,也力求达到整体的均衡。
明式罗汉床的造型体现了局部对比、整体调和的构成法则。罗汉床中处处存在着对比:线的曲与直、长与短;面的大与小;构件间穿插中的凹与凸;空间的虚与实。这些对比因素通过巧妙的组合,又在整体中得到调和,从而使其静中有动,宁静沉稳而又不失活泼;方中有圆,圆中有方,坐席圆润舒适,整体造型上方正古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