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细则监理合作合作范围全国合作内容监理合作合作形式综合监理合作合作期限长期合作模式工程监理综合
办公场所和设备
企业应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面积和设施要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要。同时,需要配备必要的工程监理设备,如检测仪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等。例如,建筑工程监理企业需要配备混凝土强度检测设备、全站仪等测量仪器,以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和测量工作。

业绩证明材料
企业需要提供近 3 - 5 年(根据资质要求)的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工作总结等。业绩证明材料要能够清晰地反映企业在相应领域的监理能力和经验,例如,在一份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企业对建筑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后,首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报材料是否、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网上申报信息与上传材料是否一致等。例如,如果申报材料缺少关键的人员注册证书扫描件,或者申报表格填写不完整,都会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在这个阶段,企业可能会收到主管部门要求补充或更正材料的通知。

公示与公告
公示阶段
如果企业通过了受理审核阶段,主管部门会将拟批准资质的企业名单在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 7 - 10 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对企业的资质申报情况提出异议。例如,同行业企业或者相关利益方如果发现申报企业存在业绩造假、人员资质不符等问题,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公告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主管部门会正式发布公告,批准企业获得相应的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可以在公告发布后,按照规定领取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是企业合法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重要凭证,企业应当妥善保管。

资质证书领取与后续管理
领取资质证书
企业在收到领取资质证书的通知后,需要安排专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等)到地点领取资质证书。领取后,应将资质证书在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便于向客户和相关方展示企业的资质情况。